据多家媒体报道,北京一家房企的副总裁,除夕夜在微信工作群发红包,第二天中午发现有5名员工尚未领取,随即要求这5人在群内公开检讨,并每人另发200元红包,如执行不到位,下午四点后移出群,年后处理。这位副总裁还表示:对于工作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先不谈责任心的问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过年不是放羊,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春节期间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本是为了活跃气氛、传递祝福,没抢到无需后悔懊恼,不想抢更没理由被苛责——拒绝上司、领导的好意就要被罚、不参与抢红包就等于没有关注工作群内的动态,这不是正常人的逻辑。
除夕之夜,员工都在忙着与家人团聚,错过工作群的消息再正常不过。将漏看群消息与员工工作表现、职业素养强行挂钩,并以此作为处罚依据,甚至撂下狠话“秋后算账”,这么做在情理上说不通,在法律上更站不住脚。须知,对员工的奖惩应以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以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和事项为基本遵循,擅自以个人好恶来处罚员工,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和要求。
诚然,节假日里确实有部分劳动者在坚守岗位,对这部分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工资、提供补休等补偿措施。但对未被安排加班的员工来说,其并没有义务守在手机边上有求必应。既然是放假,用人单位就该给予员工充分的自由,而非继续远程操控,将员工与工作深度捆绑。春节假期,忙碌了一年的劳动者彻底放松一下身心,并非很高的要求,更别说企业本无正事,只是老板想发个红包。
“员工拒绝参加同事生日聚会被开除”“拒绝喝领导敬来的酒被掌掴”……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关于类似事件的报道不少,本质上都是少数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借小事上纲上线,无视法律和规定,逞个人威风,对员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一次,“霸道总裁”耍威风,伤的不仅是员工的心,还抹黑了企业的形象。如果企业真要“年后处理”,公众不妨拭目以待,而相关部门对此也要高度关注,及时纠偏,决不能纵容企业或其管理者任何违法逾矩、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