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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

广东省首宗平等就业权纠纷案“尘埃落定”

[字号: ]  2022-04-27   阅读次数:  来源:中工网    

  “考虑不周,给你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对此我司深感抱歉,我司尊重法院的判决,特此向你真诚道歉,望你谅解。”近日,广东首宗平等就业权纠纷案尘埃落定,因怀孕遭辞退的当事女工在历经三年诉讼后,终于在4月21日领到孕期工资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并收到前雇主的书面赔礼道歉。

  英利物业向樊女士作出书面道歉    受访者供图


  案件回放
  怀孕即遭辞退
  主张平等就业权获法院支持
  2019年1月5日,41岁的樊女士入职珠海英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物业”),后被派往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任物业管控监控员。2月20日早上,樊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将此事告知了公司经理杜某。未料当天下午,杜某就电话通知她不用再来上班了。第二天起,公司拒绝她进入工作场所,还将其私人物品扔到门卫室。此后不久,樊女士自然流产。
  樊女士认为,公司在明知其怀孕的情况下仍将其解雇,不仅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严重侵犯了她的平等就业权利,使其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伤害。为此,樊女士在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英利物业赔付工资经济损失、生育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8608.22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平等就业权纠纷是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新增的一类民事案件案由,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新案由施行后,遭受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案亦为平等就业权纠纷新案由在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因此被媒体称为广东首宗平等就业权纠纷案。
  2019年10月28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英利物业向樊女士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孕期工资损失2064元,未休产假工资损失1875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
  审判过程
  是否属于平等就业权纠纷
  双方针锋相对
  记者了解到,此案在审判前后,曾引起各方热议。焦点就在于劳资双方因劳动者怀孕被辞退而引起的纠纷是否属于人格权(平等就业权)纠纷。
  该案一审承办法官表示,在“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设立之前,劳动者一般以“劳动争议纠纷”或者“一般人格权纠纷”来应对在招聘、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环境所遭受的不平等对待问题。之前大多数案例是应聘者在招录过程中遭遇“就业歧视”。而在该案中,物业公司因为樊女士怀孕而将其辞退的行为,属于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对樊女士的歧视性对待,构成对樊女士平等就业权的侵害。
  但英利物业却坚持认为,双方之间的纠纷均是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属于劳动争议,不是人格权(平等就业权)纠纷。现劳动仲裁机构已对樊女士提出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结果,公司已按法律规定进行了赔付,此案已结,公司无需再对樊女士另外赔偿。在一审判决下达后,英利物业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改判。
  樊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雅清透露,其实二审中,关于此案是否属于“平等就业权纠纷”的争议一直存在,二审法院也曾为此向高院和最高院请示。多名法学专家也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专家意见书,以论证怀孕歧视属于就业歧视,而非简单的劳动纠纷。
  其间,承办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若双方同意和解,英利物业不会再做出书面赔礼道歉。对此,樊女士坚定表示,“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们可以退步,但对于赔礼道歉,我们不退步。”
  最终,在历经两年多的“拉锯”后,英利物业于近期撤诉,此案按一审判决执行。2022年4月13日,樊女士收到了英利物业的道歉书,4月21日,领到了法院判赔的孕期工资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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