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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关于2016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字号: ]  2016-07-06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根据《2016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6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7月13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7月13日(星期三)早晨6:30前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50元、与面试通知书同底版照片一张。


  附件:2016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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