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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2018年度我市职称评审政策问答

[字号: ]  2018-08-01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一、职称申报的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答: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对各类人才的职称倾斜政策有哪些?

1、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2、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3、开展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改革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的规定,落实因事设岗、公开竞聘、业内评价、聘用管理等规定,实行自主评价、按岗聘用、颁发聘书。

4、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事业单位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的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下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6、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7、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9、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10、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事业单位申报评审职称怎么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四、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和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职称都有哪些规定?

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我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称确定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根据国家、省相关职称政策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7〕97号)规定执行。市人社局专技处每月1-10号集中办理职称认定审批手续,并对职称认定材料进行统一编号。

六、2018年度基本申报评审条件有哪些?

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条件执行;标准条件未修订完成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硕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博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晋升中级资格的须任初级职务满4年,晋升副高级资格的须任中级职务满5年,晋升正高级资格的须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聘任时间以聘书或聘文为准,任职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七、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如何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八、本年度关于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我市本年度关于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如下: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16-2018)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5-2018)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晋升高级资格(含中级晋升副高级和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完成近五年(2014-2018)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以申报评审时提供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认证的学时数量为依据。

九、填写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如何在网上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2018年度高级评审材料?

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版的打印。在申报人员个人进行注册和申报前,其所在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用户注册。除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和各级人社部门也须提前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路径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V2.0版)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热点查询”栏目下载学习。

十一、申报2018年度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怎么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申报2018年度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请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热点查询”栏目下载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十二、职称申报书面材料的要求?

纸质版《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其他书面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的具体通知要求报送,不得随意修改表格式样。各级各部门在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需将其与纸质版材料进行严格比对,确保一致。

十三、我市2018年度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能和咨询电话?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印发本系列(专业)报送评审材料的通知,受理、审核、汇总评审材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布。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的具体名单和咨询电话详见《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8】)144号)附件。

十四、如何执行破格申报政策?

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高评委单独评审。除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原则上不再破格申报各系列中级和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十五、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

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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