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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翻印《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的说明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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