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快速通道 > 职称评审 > 正文

返回首页

职称评审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办发〔2019〕20号

[字号: ]  2019-09-12   阅读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理我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称确定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办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称确定手续的
  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确定职称。
  办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称确定手续,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职称;硕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职称;博士毕业后见习期满,可确定中级职称。
  在国家统一实行职称考试制度的会计、经济、卫生、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须通过考试来取得职称。晋升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和中专教师系列的,须通过评审取得职称。2013年底以前毕业并参加工作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的,2015年底以前毕业并参加工作晋升技校教师、中专教师系列的,仍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确定职称。
  (二)办理外地调入我市人员职称确认手续的范围和条件:
  符合规定的评审认定条件和申请程序,调入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具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确认职称。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确认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职称。
  二、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一)办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称确定手续报送的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表》(附件2)纸质版两份,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人事专用章,县区人社局盖职称专用章,人事代理人员申请材料须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盖章;
  2、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
  3、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一张;
  5、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公证员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条件实施办法>》(鲁司〔2004〕22号)有关规定,认定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提供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律师执业证;认定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提供公证员职业资格证书。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办理外地调入我市人员职称确认手续报送的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表》(附件3)纸质版两份,均用A4纸打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人事专用章,县区人社局盖职称专用章,人事代理人员申请材料须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盖章;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确定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3、调入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个人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认定程序及其他规定
  人事代理人员认定材料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报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他人员认定材料由所在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县(区)的高、中级资格及临港区的初级资格认定材料由所在县(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审批;除临港区外,各县(区)的初级资格认定材料由所在县(区)人社局进行审批;市直单位的高、中、初级资格认定材料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人社部门对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手续。《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表》和《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表》应逐级返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并存入个人档案。人社部门每年年底统一行文,对当年认定结果进行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花名册》
     2.《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表》
     3.《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事指南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