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13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中专教师、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授权市教育局组建临沂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调整已授权市教育局组建的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权限,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评审。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