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要求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我市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http://upce.upc.edu.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当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内容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人才发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等。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完成注册后学习,已注册的可直接进行学习。
2.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线下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3.学时折算。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二)专业科目
1.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如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学时(学分)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2.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选择相关或相近的课程,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考试。学习费用按照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3.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线下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4.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1)。
四、学时管理
自2022年起,我市将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线上审核登记,不再采取线下审核登记方式。
(一)登录注册
完成注册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操作手册流程(附件2)注册,并及时审核注册信息。尚未注册的用人单位须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后,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已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注册学习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二)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进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操作手册流程,及时申报个人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有效学时(学习并考试合格)已实现与“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验证和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确保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主管部门审查。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所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档案托管在市级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审查。县区用人单位的学时审查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4.人社部门审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验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学时使用
经“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审核认定的学时将按年度以数据表单形式计入个人“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个人帐号自行打印全省统一制式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的,在流出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市后,应及时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传流出地出具的学习凭证,办理学时登记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托继续教育基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重点行业等领域开展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按照“ 双随机 ” 检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综合评估、现场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围绕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情况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等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2.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专业技术人员)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