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市职称评审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本平台是我省职称评审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我市面向社会公开的职称政策、评审通知、结果公示、公布文件等职称评审相关业务信息,均应同时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和本平台相应栏目同步发布。
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原则上应在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年度职称评审政策1个月内对外发布;评审结果公示通知应在职称评审结束当天或次日对外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异议期结束的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备案并行文公布。
二、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内容
本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制定涉及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须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文件正式印发后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建立信息发布审批流程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平台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本着“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产生和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本平台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发布申请单》(见附件)。各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上网。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发布申请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