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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通知

临人社发〔2024〕9号

[字号: ]  2024-08-06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邮储银行各一级支行: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引领和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对于持续释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该方案的实施工作视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细化措施,确保落实
  各县区要在遵循方案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农业发展特点和新型职业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确保方案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结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迅速将方案传达到各乡镇、村居及广大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中,引导新型职业农民了解政策内容、参与政策实施、享受政策红利。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4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发挥协同服务优势帮扶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融资难题,更好激发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乡村振兴活力,特制订本服务方案。
  一、服务对象
  (一)临沂市辖区内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纳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库,享受“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政策。
  (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均可按规定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贷”。
  (三)对于未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行授信政策执行,后续如果取得职称,再纳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库,享受对应的“新型职业农民贷”授信政策。
  二、准入条件
  (一)从事该行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客户在设立经营实体前有本行业从业经验的,可适当放宽经营年限至6个月);
  (二)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不局限于营业执照);
  (四)拥有合法经营实体,本人及配偶为出资比例占30%及以上的实际控制人;
  (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贷款用途
  贷款应投向经营用途,贷款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期货市场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四、授信额度及利率
  在授信政策支持方面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层级作为重要参考,具体可分为:
  (一)抵押类贷款
  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50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300万元。
  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05%(月息:2.54‰),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2%(月息:2.67‰),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35%(月息:2.79‰)。
  (二)保证类贷款
  担保公司可选择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或临沂星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3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20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
  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35%(月息:2.79‰),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4%(月息:2.83‰),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5%(月息:2.92‰)。
  (三)信用类贷款
  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2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5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
  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8%(月息:3.17‰),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85%(月息:3.21‰),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95%(月息:3.29‰)。
  (四)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LPR+50BP,现在为3.85%,政府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按季度贴息,目前贴息后利率为1.925%。
  以上贷款利率系根据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LPR、地方同业竞争水平、信用环境等综合确定,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专项优惠利率(年化单利),以上利率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后续贷款利率执行将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如成功晋升取得高一级职称,其享受的专项优惠利率将对应调整。
  五、贷款期限
  信用、保证类额度使用期最长为36个月(含36个月),单笔最长为12个月(含12个月)。
  抵押类额度使用期最长为60个月(含60个月),单笔最长为60个月(含60个月)。
  创业担保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三次,一次使用期限最长为36个月(含36个月)。
  六、担保方式
  抵押、保证(担保公司可选择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或临沂星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
  七、还款方式
  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阶段性等额本息,按周期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一次性还本付息,按季度贴息后到期还本等还款方式。
  八、产品特点
  额度循环、随用随支、利率优惠、方便快捷。
  九、本方案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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