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的类别、数量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评审高级的一式3份,评审中级的一式2份(原件)。
(三)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在《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四)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五)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六)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如原件丢失,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已办理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手续的,需提供审核表原件。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自2014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3年内均有效。
(七)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八)凡被推荐参加评审的人员,均须报《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
(九)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首次参加职称评审,须提供相应管理权限的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十)因单位、岗位变动需改系列评审(同一级别)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4份均要求认真手写或打印,复印无效),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现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3000字以内,A4纸打印,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说明破格理由,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市人社局批准后进行推荐评审。
(十二)需委托评审的,应由相应评审权限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
(十三)《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与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
(十四)《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五)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一览表》,份数按各评审委员会要求(A3纸打印,其中有个人信息的原件3份,其余无个人信息的可复印)。
二、评审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最后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字。
(四)“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六)“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当年必须在聘任中)。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6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6年,填“2006.10/6”,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06.10/3”。
(七)“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及届满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作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表格式样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网站下载。不得随意增减、修改表格式样。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证件相符。符合要求的,须填报呈报意见并签字盖章。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呈报材料须使用职称专用章,各部门(单位)须使用人事专用章。不符合要求和有涂改痕迹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为规范材料申报,确保有关证件不遗失,申报人需将有关证件材料按附件所示格式粘贴装订。
三、报送时间要求
各县区、各呈报部门(单位),务于市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报送相应系列(专业)的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临沂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