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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办发〔2017〕59号

[字号: ]  2017-07-18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规定选拔条件的,均可推荐申报。重点推荐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工作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推荐时,以近5年(2012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长期贡献。
  二、选拔的数量
  2017年拟选拔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名。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同时要兼顾到不同行业及一线基层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个县区可推荐1-3名人选,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大企业可推荐1-2名人选,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市直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数量最多不能超过5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申报。
  三、选拔条件
  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条件是: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人员;或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首位人员;
  (二)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或两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
  (三)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四)在完成我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人员,或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奖励或称号的人员;
  (六)长期从事医疗、疾病预防、计划生育工作,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临床诊治水平高,社会知名度、认可度高,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获得省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
  (七)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获得省(部)级丰收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的人员;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九)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著名教练员;
  (十一)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四、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
  各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凡是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应在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对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专家所在单位同时公示。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上报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综合报告1份(要用正式文稿报送;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2人以上的要注明排序,并对相关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业绩做简要的介绍;要专门介绍拟推荐人选的公示情况、专家评议情况);
  2、《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公章);
  4、《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合集一份。
  上述有关表格,可以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结合申报人选提报的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仔细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比对无误后,如实撰写推荐报告,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上报。
  (三)时间要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管理科(联系电话:8609931),逾期不予受理。
  做好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多出成果、多做贡献,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个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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