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公众对纪念馆的参观需求,给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及更好地发挥纪念馆社会教育功能,经研究决定,纪念馆将于2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男女各2名)企业合同制讲解员。招聘的讲解员将供职于纪念馆教学培训科,主要负责日常讲解接待和社会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附: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
(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2017年2月9日
附件:
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位于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军部街1号,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总占地面积260亩,每年接待游客约40万人次,现根据纪念馆发展需要和服务公众需求,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4名(男女各2名)。招聘办法及应聘者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讲解员(企业合同制);
岗位要求:从事主题展览、临时展览的讲解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月28日
2、报名地点: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详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村军部街1号)
3、报名方式:请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华东野战军纪念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报名时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并携带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如有荣誉证书,也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至报名现场。
(二)资格审查
我们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再通知)。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入围者将参加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为面试,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二)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2cm。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可优先考虑:
1、播音传媒等相关专业特长突出者;
2、教育学、历史及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者;
3、能熟练运用一门及以上外语讲解者;
4、从事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工作半年以上者。
四、聘用及待遇
(一)讲解员实行聘用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资格复审对象,经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2000元,经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月基础工资2200元+保险,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39-8391586;13581077308; 13853977272
联系人:张 珍 张 馨
附件:《华东野战军纪念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
备注:本招聘公告解释权由河东区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负责。
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