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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结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6-12-21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县区人社局、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市局将于2016年12月31日开始对2016年度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进行年度结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业务经办机构断网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下午5点至2017年1月3日早8点(居民医保征缴系统于2016年12月31日晚12点至2017年1月3日早8点断网)。各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应于规定的断网时间前完成所有业务处理并退出系统, 并于31号之前完成征缴到账业务。
  二、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断网时间:2016年12月31日晚12点至2017年1月2日早8点,各医疗定点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在停网期间不受理任何刷卡业务。
  三、出院结算说明:(一)职工医保:住院结算信息累加至出院日所在年度的医疗帐户,即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结算的,住院结算费用累计至参保人2016年度医疗帐户;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出院结算的,住院结算费用累计至参保人2017年度医疗帐户。医院方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对在本院已办理出院,但未办理社保直报结算的所有参保患者进行出院即时结算。(二)居民医保:对2016年12月10日之前入院2017年1月1日之后出院的,定点医院应于2016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对12月10日(含)之前住院的参保患者办理一次费用结算手续,结算费用累计计入2016年数据,然后再次办理社保登记入院,医院要登记《居民二次结算申请减免起付线申报汇总表》,并于节(元旦)后上报居民医保科,居民医保科要在三版系统的“无起付线审批”模块内进行审批备案进行起付线减免,医院在结算时,即可享受起付线减免待遇,住院费用结算时按2017政策报销,并累计计入2017年数据。

  四、请各县区人社局做好年度结转的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广大参保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结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在信息中心维护群(群号:94614380)和社保定点维护群(群号329150330)里进行反馈。社保平台维护电话:8601023,医保定点维护电话:8200332,信息中心电话:8609922。

      附件:居民二次结算申请减免起付线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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