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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16年第七批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公示

[字号: ]  2016-11-01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委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检查鉴定。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情况,在正式下达鉴定结论前,对拟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实名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0539—8606083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
  附件: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 


  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申报单位名称 失能程度 县区
1 姜路霞 48 (个体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沂南
2 朱荣美 45 费县塑料厂(破产清算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费县
3 王照永 54 山东华玉集团平邑石膏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平邑
4 咸光银 57 平邑县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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