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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结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  2015-12-28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县区人社局、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市局将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5点开始对2015年度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进行年度结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业务经办机构断网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5点至2016年1月4日早8点(居民医保断网时间定为2015年12月31日晚12点至2016年1月4日早8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人员应于规定的断网时间前完成所有业务处理并退出系统(各社保财务科室,31号不要做职工征缴到账业务,重点检查是否有发票未到帐情况)。
  二、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断网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5点至2016年1月1日早9点(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结算的断网时间定为2015年12月31日下午5点至2016年1月8日早8点),各定点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在停网期间不受理任何刷卡业务。

    三、出院结算说明:住院结算信息累加至出院日所在年度的医疗帐户,即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结算的,住院结算费用将累加至参保人2015年度医疗帐户;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出院结算的,将按照2016年医保政策结算,住院结算信息累计至参保人2016年度医疗帐户。职工医保在院超过180天,起付线累加一次(按两次住院计算起付线)。参保职工入院时间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的,各定点医院需在2015年12月31日下午5点之前做一次出院结算,将费用累加至2015年度医疗帐户(居民医保2015年底前的结算按照市处〔2015〕21号文件要求执行)。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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