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临人社发〔2014〕4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5〕3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公需类科目培训工作
本年度市属单位的公需类科目培训工作由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和临沂职业学院两个继续教育基地承担培训,培训的报名和组织实施工作请关注这两个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通知(可登录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和临沂职业学院网站查看)。经批准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的市直部门、单位,可以申请在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的同时举办公需类科目培训,参加专项业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接受公需类科目培训。县区的公需类科目培训工作,由各县区结合本县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关注本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培训安排,及时参加培训。
公需类科目的培训采取教材学习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经网上考试合格后,由相应的继续教育基地或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的市直部门、单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公需类科目网上学习和网上考试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专项业务培训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90学时,除公需类科目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专业类培训的学时不低于60学时。专项业务培训属于专业类培训工作,凡是参加专项业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参加培训的学时可以计算在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的专业类培训任务中。鼓励市属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区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密集的部门和单位探索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单位)不具备条件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的,可以参加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和临沂职业学院两个继续教育基地开设的公共专业科目,作为专业培训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目参加学习(科目设置情况详见附件2)。县区的公共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由各县区委托相应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应仔细学习领会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在按时完成公需类科目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所从事的专业情况,及时完成专业类科目培训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工作,为今后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年度考核等做好准备。
附件1:公需类科目网上学习和网上考试的操作流程
附件2:公共专业科目课程设置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