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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成立临沂市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临人社字〔2014〕223号

[字号: ]  2014-09-12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我市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需要,为加强我市质量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沂市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临沂市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负责市属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范围为在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验、标准化、计量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具体承担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全面客观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情况,提供材料。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要认真细致地审阅评审材料,充分发表意见,结合申报材料、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单位推荐意见等情况,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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