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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沂蒙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工作人员简章

[字号: ]  2013-10-24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沂蒙革命纪念馆)是国家批准成立的综合性革命纪念馆,是传承沂蒙老区光荣传统的重要载体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隶属于临沂市民政局管理。为做好沂蒙革命战争史和沂蒙精神的宣传讲解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讲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男讲解员岗位2名,女讲解员岗位4名。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讲解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气质优雅,有较强的演讲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须为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6、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95年10月30日至198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7)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8)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
  (9)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0)曾被开除公职的;
  (11)本人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下载填写《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沂蒙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8:30-12:00,14:00-17:30),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及有关证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市民政局606会议室(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人防大厦6楼)报名。其中,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委托人姓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通过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发给《演讲测试准考证》。
  《演讲测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为演讲测试、模拟现场讲解测试和面试。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1、演讲测试。演讲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见《演讲测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同时领取演讲题目,演讲稿自拟。
  如应聘人员较多,同一岗位由同一考评组无法在一天内完成测试任务的,则由多个考评组同时进行测试,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测试成绩。演讲测试结束后,根据演讲测试成绩(修正成绩),分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模拟现场讲解测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5比例的,按实有参加演讲测试人数确定进入模拟现场讲解测试人员。确定为模拟现场讲解测试范围人员的演讲测试成绩(修正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模拟现场讲解测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分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3的比例的,按实际参加模拟现场讲解测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为面试范围人员的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3、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面试成绩和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演讲测试成绩(修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演讲测试成绩(修正成绩)、模拟现场讲解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一旦确定,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六、聘用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体检考察人选范围内,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200930
  附件:1、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沂蒙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报名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 沂 市 民 政 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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