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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公示

[字号: ]  2013-09-09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委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检查鉴定。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情况,在正式下达鉴定结论前,拟对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自201399日至2013915日。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实名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05398606083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

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

 

 

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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