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衍涛餐饮店:
本委已审结徐勤远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郯劳人仲案字〔2023〕第138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电话:0539-6107667)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期满不申请撤销,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