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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蒙劳人仲案字〔2023〕第166、167、168、169、170号公告(受送达人:蒙阴木作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字号: ]  2023-09-05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蒙阴木作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公长国、于在娥、鞠红彦、王名德、刘宗强

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双倍工资争议案,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蒙劳人仲案字[2023]第166、167、168、169、17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蒙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叠翠路189号,电话:0539-4273416)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蒙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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