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返回首页

公示公告

郯劳人仲案字〔2023〕第184、185、186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橙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字号: ]  2023-09-18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临沂橙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郭兰山、杜燕、李清学分别诉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郯劳人仲案字〔2023〕第184、185、186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电话:0539-6107667)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返回    打印     关闭
分享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3713000005 鲁ICP备05026973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491号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编:276000  电话:053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