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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24年度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

[字号: ]  2023-12-25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一)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项目执行,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2023年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等项目。企业新参保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工资收入月数计算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参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做法,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次年起按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根据省《关于暂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要求,2024年社会保险临时缴费基数暂不上浮,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各参保单位要做好对2024年新退休和离职人员因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差额部分(个人承担部分)提前代扣工作。

二、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流程

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单位自行打印,按规定填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保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相关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二)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报资料,确保上传图片、提供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务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县区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2、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县区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市直基金征缴科:0539-8600721审计稽核科:0539-8325363

兰山区:0539-8226292

河东区:0539-8471834

罗庄区:0539-8246552

兰陵县:0539-5211071

郯城县:0539-2873372

平邑县:0539-4688618

沂水县:0539-2231514

费 县:0539-2110226

沂南县:0539-3225519

临沭县:0539-2983270

蒙阴县:0539-4274244

莒南县:17662877882

高新区:0539-711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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