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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92号文件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93号)的文件解读

[字号: ]  2022-09-30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我市印发《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93号文件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92号),对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制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2号);
  (三)《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70号);
  (四)《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77号)。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应为正在该企业参保并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补助申请期限:截至2023年1月31日。
  (五)申领方式:
  1、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出申请,由各级人社部门进行大数据实时校验比对,每月按批次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以“免申即享”方式将补助资金精准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帐户。
  2、自主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要求批量拨付补助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机构自主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人社业务综合平台核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批量拨付企业指定账户,多层次快捷办理与免申即享同步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其派遣用工企业适用于该经办模式。
  (六)资金拨付:实时校验,高频发放,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特别提醒
  1、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以核验当期的信息为准,不能重复使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其派遣用工企业统一由派遣企业凭《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附件1)和《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书》(附件2)自主申领。



原文链接: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92号文件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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