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春节前兑付完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保证市直离休人员、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及时享受医疗待遇。经研究,自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集中收缴2010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各单位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一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参保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单据并送交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现对医疗费单据装订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即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三种单据分开装订,送至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具体装订办法见附件1和附件2。
(一)离休人员、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2010年度的医疗费用单据应在《临沂市直医疗保险费用汇总单》(黄联)备注栏里注明市直定点门诊名称(异地安置人员需在备注栏里注明异地医院名称)。
(二)2010年度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单据
1、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临沂市直医疗保险费用汇总单》(黄联)后附特殊病种补助证复印件,异地安置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异地安置备案表复印件,转诊的需附转诊审批单。
2、参保居民特殊病种费用:在临沂市市直慢性病管理中心、临沂市交通医院、纺织医院、银凤陶瓷职工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市直医疗区、沂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即交通医院沂河花园分院)六家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特殊病种人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单据由定点医院统一收缴报销。在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特殊病种人员费用单据由各参保登记单位统一收缴报销。在?临沂市直医疗保险费用汇总单》(黄联)后附特殊病种补助证复印件,单据装订办法同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种单据。
二、装订报送医疗费用单据时,应将参保人员的姓名和金额按人员装订顺序填写在封底。
三、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自送交单据后10个工作日后到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刷卡报销离休人员费用、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费用(3号窗口);2011年1月15日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7号窗口领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结算单。
附件:1、市直离休人员、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单据装订顺序及说明
2、门诊特殊病种人员医疗费用单据装订顺序及说明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市直离休人员、一至六级
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单据装订顺序及说明
一、必须使用专用线绳三孔装订,结扣在单据背侧中心孔位置,要活扣。单据内严禁出现金属物。
二、封面填写《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医疗保险单据汇总封面》,应字迹工整,严禁涂改。“支付”(封面)前的空白横线上根据装订内容填写“离休”或“二等乙”。
三、必须将门诊发票左边缘粘贴在相应处方的左侧居中空白处,不得将门诊发票上侧边缘粘贴在相应处方的上侧位置。
四、住院明细账单及病历复印件必须折叠平整,便于审阅。
五、单据靠左靠下对齐,单据边缘不得超出封面。
六、封底:《本卷医疗费单据分项明细表》,并应按照装订顺序填写人员姓名和金额。
七、其他装订事项与以前年度要求相同。
附件2:
门诊特殊病种人员
医疗费用单据装订顺序及说明
一、必须使用?用线绳三孔装订,结扣在单据背侧中心孔位置,要活扣。单据内严禁出现金属物。单据靠左靠下对齐,边缘不得超出封面。
二、封面:《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医疗保险单据汇总封面》,应字迹工整,严禁涂改。“支付”(封面)前的空白横线上根据装订内容填写“慢病”。
三、装订《临沂市直医疗保险费用汇总单》(黄联)。
四、市直门诊特殊病种单据应附(异地安置无此项):
(一)慢性病补助证复印件。
(二)市直慢性病管理中心转诊审批单。
(三)市直定点医院的特殊检查审批单、发票、处方,三者日期对应,发票左边缘粘贴在相应处方的左侧居中空白处。
五、异地安置门诊特殊病种单据应附:
(一)异地安置备案表复印件。
(二)异地定点医院的发票、处方,两者日期一致,发票左边缘粘贴在相应处方的左侧居中空白处。
六、市外转诊门诊特殊病种单据应附:
(一)市外转诊审批单。
(二)转外定点医院的发票、处方,两者日期一致,发票左边缘粘贴在相应处方的左侧居中空白处。
七、封底:《本卷医疗费单据分项明细表》要按照装订顺序填写人员姓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