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体实践日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体实践日活动,是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体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履职行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主题,按照省里规定的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具有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特色的主体实践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引导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着力提升活动内涵和质量效益,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请各县区、各部门于2018年5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孙运鹏
联系电话:8727576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
鲁人社函〔2018〕68号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