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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0〕63号

[字号: ]  2020-07-01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吸引毕业生来临留临。全市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实施“就选山东”、“凤展沂蒙、乐业临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使用好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网络平台,优化空中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等新模式,创新人才招录招聘方式。继续做好“山东—高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建立直通车引才服务队,提高招才引才服务质量。为留学回国毕业生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大“青鸟计划 才聚沂蒙”实施力度,通过征集优质岗位、举办专场招聘、建设“青鸟驿站”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继续实施“凤回沂蒙计划”,对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二、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争取国家及省支持,挖掘我市高校办学潜力,努力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支持鼓励优秀高校师范毕业生优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不得将在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县(区)针对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根据省改革意见,积极落实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三、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今明两年进一步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将“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放宽到28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将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加大基层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力度,县级以下机关按照20%左右的比例招录应届毕业生,鼓励引导毕业生向基层流动。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新兵征集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的65%、12%。
  四、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推进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全覆盖。积极参与“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开展“临沂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全市各级统筹现有资金政策扶持不少于1300名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及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五、加大就业帮扶。实施大学生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的“三个一”能力培养计划。驻临高校要对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提供“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确保初次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各县(区)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技能提升服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2020年组织不少于2100人参加就业见习。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适当延长见习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见习期总长不超过12个月),并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该项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
  六、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各驻临高校要设置就业指导课程,组织就业服务专家解答毕业生求职就业问题,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在线咨询。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每个班要指定一名职业指导师。各驻临高校要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高校毕业生的服务能力建设。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推行就业手续“秒办”“简办”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来临沂就业渠道。大力推广网上就业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招聘所有院校(含技工院校)全覆盖、招聘服务实现每位高校毕业生全覆盖。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托管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七、规范就业市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就业市场环境。消除各类就业歧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审核机制,建立黑名单和第三方投诉渠道,确保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就业数据统计,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驻临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八、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就业属地责任,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驻临高校要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保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就业服务,确保全市2020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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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共青团临沂市委                             
  2020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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