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现将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组织申报。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制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管理办法,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建立责任机制,保证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信息审核。请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技工院校按省厅通知要求和标准条件,认真组织困难学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审核、申报工作,并形成审核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人、学校账户)。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审核报告;(3)困难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通过网络检验的无需报送);(4)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3)。各高校、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学校报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
四、复核拨付。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本县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复核工作,复核工作结束后,县区人社部门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核报告(包括工作总体情况、申请补助资金总额及各学校数额等)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由材料复核单位拨付至学校账户,各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
请各县区及市直学校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陈承凯 联系电话:8609920
邮箱:lyjycjk@163.com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