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1〕3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要将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作为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人社、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创新和区域特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服务力量确有不足的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以更好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就业服务需求。
二是明确重点任务,提高服务质效。要认真实施就业服务均等化、专业化、品牌化提升“三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质量月、“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质量满意度评价、全面质量管理、国际交流合作“五项专题活动”,加强就业服务领域行风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质效,确保行动和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队伍。统筹整合资源,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就业服务。发挥社区工作者的作用,通过组建专职、兼职就业服务团队和支援团队等方式,引导就业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要按照《关于支持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2022〕3号)要求,规范零工市场建设运营,提升零工市场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县级“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打造“就办好”品牌。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创建。针对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体现本地特色的亮点性举措和典型经验事迹,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的良好氛围,并认真组织本地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山东省“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