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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转发《支持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2〕39号

[字号: ]  2022-04-02   阅读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202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零工市场对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作用,把规范零工市场建设作为深化为民服务、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底前,各县(区)至少要规范发展1处公益性质的线下零工市场,推广使用临沂市零工市场线上平台--“帮您找活”小程序,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主体提供全天候线上服务。
  二、优化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已经设立零工市场的,内部要充实完善政策咨询、岗位供求、职业培训、招工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指导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要建立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兰山、河东、罗庄三区零工市场要认真落实“一元公寓”要求,免费提供居住登记、安全教育、法律维权、文化娱乐、证件办理等多元服务,积极争创“零工市场”优质服务品牌。未设立零工市场的县,要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零工市场;新建零工市场要配套洽谈交易、遮风避雨、防暑防寒、规范停车、秩序维护等基础设施。要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完善配套设施,确保场所安全,服务温馨。
  三、强化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各县区零工市场要严格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占路占道等不规范零工市场的集中整治,不定期开展零工市场清理整顿联合执法行动;要强化治安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指导零工市场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定期检查零工市场疫情防控“六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除疫情传播隐患;要加强对零工市场治安管理,对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及时处置,确保零工市场安全运行。
  四、强化政策扶持,推动提质增效。各级要大力支持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建设发展,统筹各类资金渠道,保障零工市场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运行;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零工市场要大力宣传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意外伤害等就业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要积极指导申报、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零工市场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大力支持零工市场品牌化建设。对管理运行规范、效益口碑好的零工市场支持创建省级、国家级特色劳务品牌,对创建成功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科)



原文链接:关于支持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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