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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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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2〕47号文件实施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2〕62号

[字号: ]  2022-06-09   阅读次数:  来源: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税务局、团委、工商联,各市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2022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7号)要求,我市决定2022年启动实施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我市全年募集9000左右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见习对象范围。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二)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多方募集见习岗位。各县区要迅速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各县区要多渠道汇总发布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多方式开展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

(四)保障见习人员待遇。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视作基层工作经历。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各县区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见习单位按规定做好见习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等行为。要鼓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加强对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大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五)加强典型示范选树。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申报“山东省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选树一批通过就业见习提升能力、成功就业的青年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统一见习服务平台。本次计划使用全省统一的服务专区(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受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服务专区中的计划信息将同步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平台发布。

(七)优化见习管理服务。各县区要优化对见习单位的管理服务,指导见习单位做好线上的见习岗位需求发布、见习人员见习管理、见习补贴申报等平台系统数据的具体操作,指导见习单位做好线下的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对用人单位在见习平台提交的见习申请,各县区要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审核意见,提供便利、优质、快捷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计划组织实施,募集见习岗位数、组织见习人员数将纳入对各县区的就业工作绩效评价范围。各县区要按照《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县区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 ,推动任务落实落细,鼓励见习单位因需设岗,避免简单摊派,努力实现组织见习人数不低于2021年实际见习规模,募集岗位规模稳中有升。

(二)加大部门协同。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做好见习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管理服务、政策宣传等。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优质用人单位作为见习单位,募集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税务部门要对见习单位提供相关税费支持。共青团组织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县区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主动推广各地区、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一批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四)做好信息联通。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就业见习服务平台的规范使用,各项统计数据均以上线数据为基准进行报送。计划实施后请各县区每月首日线上提报《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年底报送当年组织开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不再填报。

本通知自上级文件印发之日即5月10日起施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贾延红

联系人电话:0539-8609920

市教育局联系人:杜雪伟

联系电话:0539-8303939

市科技局联系人:吴连富

联系电话:0539-757002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维诜

联系电话:0539-8726915

市民政局联系人:胡素珍

联系电话:0539-7200930

市财政局联系人:高贵凤

联系电话:0539-8113031

市商务局联系人:魏欣

联系电话:0539-8312241

市国资委联系人:杨清岚

联系电话:0539-8726819

市税务局联系人:李先锋

联系电话:0539-8123132

团市委联系人:田沛鑫

联系电话:0539-8726960

市工商联联系人:王士煜

联系电话:0539-8727672


附件:1.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市目标任务安排
     2.临沂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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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共青团临沂市委    
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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