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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项行动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3〕23号

[字号: ]  2023-06-14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统计局、税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现将《临沂市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项行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王金川 赵峰
  联系电话:0539-8600620 8308732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税务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临沂市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环境,支持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专项行动。
  一、开展企业家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和主题教育,定期举办新思想、新政策、新理论学习,提升人力资源服务队伍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和省级专项奖补资金作用,多层次举办人力资源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培训。对创新创业能力成效特别突出的,评选为全市领军人才、领军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高校毕业生引航助力行动。发挥人力资源机构联系渠道多、服务企业广的优势,凝聚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合力;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参加临沂-名校人才直通车和驻临高校校园招聘、直播带岗等专项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对作用发挥明显的,择优评定为服务高校毕业生优质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高端产业人才需求寻访行动。聚焦绿色低碳高端产业人才需求,梳理高层次人才需求清单,组织猎头公司针对我市高端人力资源需求定向寻访,定向输送,提高高端人才集聚度。对成效突出,业绩较大的,评定为市级优秀高级人才寻访优质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产业园“量质齐升”行动。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在总部经济引入、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提高产业园税收增速、产值增量、人才引进贡献度;加强人力资源产业园绩效评估,构建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绩效评价和运营奖补机制;优化人力资源产业园布局,建立以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为龙头,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为纽带,县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为基点的雁阵结构。深化济南--临沂人力资源产业交流对接。对成效高、作用大的县区人力资源产业园,支持申报评定市、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重点产业用工保障行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对接会活动,多维度搭建“人力资源机构+用工企业”双向交流平台。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紧密合作,助力我市十强产业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项目用工需求保障。支持规模较大、规范诚信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劳务承包、社会保障代理等专业服务,申报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支持申报市级、省级重大战略项目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乡村振兴助力行动。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信息广、渠道宽、安置能力强的作用,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异地转移就业。组织举办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助力乡村劳务振兴和东西劳务协作。对在乡村振兴和东西劳务合作中成绩突出的,支持申报市级、省级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人力资本成长创新支持行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拓展业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引导资本交易在临沂结算,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业务开拓先进,经济增速明显,地方纳税贡献突出的,评定临沂市突出贡献人力资源机构。对其中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营收连续3年增长,本年度纳税超过5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为市级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成长创新机构;对纳税额列全市前五位的,支持申报省级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成长创新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沂蒙劳务品牌创建行动。加强沂蒙精神、沂蒙文化、沂蒙产品在劳务工作中宣传推广,丰富沂蒙劳务品牌内涵。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一线、二线城市设立劳务基地,扩大劳务交流、产业交流规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四雁工程”,积极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成效突出的,择优评定为沂蒙劳务品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区域人力资源论坛交流行动。加强与发达市地人力资源服务经验交流,提升理论知识水平,扩展人力资源行业前瞻视野。落实省级人力资源专题项目,举办“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校企合作洽谈会暨人力资源创新合作发展论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诚信守诺服务建设行动。大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度;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中介行为的规范管理,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查处违法非法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对在校园招聘、扶贫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农民工帮扶等工作中,诚信度高,成绩突出的,评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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