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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临沂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3〕27号

[字号: ]  2023-06-16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

根据《临沂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办法》(临人社发〔2019〕30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做好第十一届临沂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200名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其中水利60名、林业30名,农业110名(含畜牧25名、渔业13名、农机14名)。按照1:1.5的比例由县区推荐候选人300名,各县区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参照《评选办法》执行。其中,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表》(附件3)和《推荐评选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各农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将推荐人选材料分别报送市主管部门(单位),其中农业、畜牧、渔业、农机方面的人选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水利方面的人选报送至市水利局人事科,林业方面的人选报送至市林业局人事科。材料收齐后,由市人社部门牵头组织评审,统一公布评选结果。

2、上报材料要求

(1)《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表》1份,A3纸打印书册。

(2)《推荐评选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需报送2种格式:①信息完整且加盖公章的表2份;②无“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主要工作简历”“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等信息,且不盖公章的表10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文)、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论文著作封面、目录、文章第一页或版权页的复印件各1份。县区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向市仅需报送加盖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即可。该项材料按照《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材料装订目录》(附件5)装订成册。

(4)在上述三类材料的基础上,县区要形成《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2)一并上报。

所报材料评审结束之后不再退还。拟推荐人选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政法等部门意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对在评选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报送时间。各县区申报材料后,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各农业行业主管部门,一并报送电子版。

附件:1.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推荐人选花名册

            3.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表

           4.推荐评选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临沂市第十一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评选材料装订目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林业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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