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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3〕17号

[字号: ]  2023-04-27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临沂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6号)和《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制造等数字技术领域的新职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关键,培育一批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助力我市数字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对象

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正在或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不包含已退休人员。

三、培训和评价机构

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清单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分别负责数字技术工程师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保障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质量。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制定培训方案和等级考核方案,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开展职业培训。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公开面向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招生,通过与高校、企业开展合作等方式,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程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结业后30日内培训机构将学员名单及培训情况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组织考核评价。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机构应主动与评价机构对接,协助做好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学员的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及有关服务工作。考核结束后30日内评价机构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数据和考核有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评价机构于30日内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五、政策保障

(一)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依据,当年度全国有效。

(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组织职称评审,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纳入我市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外。

(三)根据我市实际,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目录。对符合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象的参训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积极参与人才工程、相关表彰奖励项目申报评选,作出突出贡献的数字技术工程师,优先纳入“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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