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政策法规科)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人社力量。
一、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坚决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研究制定稳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一稳三促”)行动方案、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拉动力。推动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增量扩面,助力市场主体提信心、稳岗位。推进就业环境友好城市建设。建立市级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城镇新增就业完成9万人以上。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稳中有升。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7.32万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启动县域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集成改革,培育建设特色劳务品牌,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沂蒙十大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探索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举办“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创业导师基层行等活动。做好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绩效评价,推动全市创业载体规范建设、示范发展。
(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持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先行区建设等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和就业需求,组织实施“鲁菜师傅”等特色培训项目,强化职业技能品牌建设;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五)提升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高标准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指导文件。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助力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的若干措施,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四进”系列活动,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打造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完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制度,持续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实施“百场招聘促就业行动”,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质效。推动零工市场内涵式发展。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二、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七)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规范待遇项目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制度平稳实施。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巩固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扩围保障、技能提升等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依法依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作。实施精准扩面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精准推进失业保险应保尽保,巩固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持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参保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贯彻落实病残津贴办法。
(九)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长效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十)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制度,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加快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速度。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一)加强人才引育创新。启动青年人才集聚行动计划,全年引进青年人才5万人以上。举办临沂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继续实施“海外英才汇聚计划”,办好“名校直通车”等系列引才活动。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建设“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推广寻找合伙人、首席专家等引才模式,吸引更多人才向基层集聚。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流动机制、使用机制和支持机制,实施产教融合、周转编制等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推动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落实,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破除职称评价“四唯”倾向,加大创新成果在评价标准中的比重。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动态调整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举办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深化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广集团化教育办学模式,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大产业发展能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统筹特级技师岗位制度和“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探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
(十五)优化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扩大“山东惠才卡”品牌效应,落实高层次人才分类服务办法。配合建设全省人才资源数据库、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做好“高层次人才码”应用服务。聚焦“四链”融合实施主体,发挥人才服务核心支撑作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推进人事考试规范化考场扩容提质,提高考务一线管控能力,提升人事考试工作质效。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六)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化解。
(十七)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十八)持续深化根治欠薪。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使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推进智慧监察建设,不断提升劳动监察执法能力。
(十九)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主动预防,开展“送法进工地”普法活动。选树宣传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培育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标准化调解组织。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扩大要素式办案争议类型和适用范围。继续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
五、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二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持续开展“清减压”, 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更多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拓展便民服务圈,强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暖心服务。拓展“爱山东”APP功能,推进12333咨询热线多渠道、智能化发展,完善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
(二十一)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推进“政策找企、政策找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窗口制度建设,完善“分类综合柜员制”“窗口吹哨、科室报到”“帮办代办”等窗口服务制度,持续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打造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样板间”。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升人社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营商环境条例,以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优化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邀请专家、利益第三方等列席局长办公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十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抓好治重化积,常态化解决信访复杂疑难问题。
(二十五)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二十六)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聚焦人社重点工作,统筹开展政策宣传、改革宣传、活动宣传、典型宣传,常态化开展“政策畅通行”行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效。谋划好年度系列新闻发布会,协同高效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总结改革成功经验,打造先进典型。
(二十七)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开展“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编制实施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组织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统计调查。加强预算决算编报工作。完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十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宣讲和主题教育,深化“学悟见创”活动,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和“优秀支部工作法”,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梯级提升工程,开展“支部书记谈党建业务融合”分享会,深化“五为”行动,大力推进省市县人社系统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走深走实。
(二十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着力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切实加强思想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阵地管理,完善提早发现、及时介入、妥善处置、有效化解的应急处置模式,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三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专业化培训,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督。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三十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和履职谈话等制度,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高效务实为民清廉机关。
(三十二)不断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每年专题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统战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参政议政、履职尽责,引导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发挥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三十三)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党建、人社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我们的节日”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天天创、人人创、大家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老旧小区和局属家属院文明创建工作,抓好城乡文明结对共建工作。依托“志愿山东”平台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强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