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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23〕1号文件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发〔2023〕2号

[字号: ]  2023-02-08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出台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是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社会监督,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工作。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做好部门预算和涉及问题线索的共同查处。部门内部审批、财务、监督、经办、信息等机构要理顺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依据职责

分工协同做好举报线索查处,举报奖励的认定、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三要加强学习宣传。各县区要加强学习研讨,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准确把握举报线索受理、举报奖励审批发放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严守保密纪律。要加大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平台、经办窗口公布举报电话、传真号码和通讯地址,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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