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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人社办发〔2023〕14号

[字号: ]  2023-08-23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政策法规科)


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业务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做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履行职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二、职责任务

(一)深化内部普法教育。1.建立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讲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二)落实社会普法责任。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要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健全完善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行政处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工伤认定等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2.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将部门普法与社会普法活动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学习宣传。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做好本业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

(二)创新普法模式。各县区、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在巩固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融合促进,注重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高普法宣传的时效性、多样性。

(三)严格督查考核。年内对相关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

市人社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类别

普法内容

责任单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意义、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科室、单位

党内法规类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综合类

《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科室、单位

业务类

业务类

《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促进就业创业领域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社会保险领域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基金监督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人才领域法规。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事考试中心、人才工作科室单位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劳动关系领域法律

法规。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业务培训类

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应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监管平台应用能力,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单位

备注:各科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普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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