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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函〔2024〕4号

[字号: ]  2024-03-05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教育系统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9号)要求,现就非教育系统202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临沂市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部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
  二、申报时间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1日申请。
  4. 其他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报名,并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 申报人员需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系统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报派员单位查验审核相关书面材料原件。
  3. 派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经审核确认后(核对基本信息、确认劳动关系等),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录入word文档并发至邮箱lylxzjfwzx@ly.shandong.cn),由派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
  1.申报人员材料完备后,由派员单位逐级报送。《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区)人社(组织)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复审,经审核后出具《推荐函》(附件2)和《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版同时上报至协同办公邮箱:市人社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
  2.申报材料从派员单位报出前,派员单位需对申报人员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附件1,一式四份),申请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案,另外一份随其他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3.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且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时长和银行工资流水均不少于3个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人书面材料予以复核,经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与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同步。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再另行通知,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要求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及时在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宣传发布、咨询答疑等相关工作,支持派员单位利用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做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二)做好相关审核和审查工作。派员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材料查验等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对履职不到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单位责任。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得作为在职人员推荐申报。
  (三)做好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工作。派员单位应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本单位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和学业,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应保持定期联系,敦促其遵守留学地法律法规,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果。
  联 系 人:李凌超 于涵
  联系电话:0539-8616221
  报送地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西侧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附件:1.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
  2.推荐函
  3.推荐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社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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