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制度优越性,加快推进我市工伤康复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3〕17号)的精神,确定增加临沂市人民医院等29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为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名单附后)。
参保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在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中自行选择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各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要针对工伤职工不同伤情特点进行康复价值评估,制定个性化康复治疗方案,加强工伤康复与普外科、神经科、骨科、呼吸、重症、中医等临床学科紧密合作,规范开展工伤康复,避免过度治疗和伤病同治。
各康复协议服务机构为工伤职工实施《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内的康复项目,所发生费用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必须实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及时签署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各项条款,严格执行工伤康复各项规定,不得发生违规费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质量,为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康复服务。
附件:临沂市新增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临沂市新增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名单
(共29家)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市中医医院
临沂市交通医院
临沂东山医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
临沂沂州医院
临沂河东医院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兰陵县人民医院
兰陵县中医医院
临沂市中心医院
沂水县人民医院
沂南县人民医院
沂南县中医医院
沂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沂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平邑县人民医院
平邑县中医医院
费县人民医院
费县中医医院
蒙阴县人民医院
蒙阴县中医医院
莒南县人民医院
莒南县中医医院
临沭县人民医院
临沭县中医医院
临沂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