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院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等3家医院为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服务机构、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等4家公司为临沂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名单附后)。
参保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康复治疗及安装辅助器具的,应到公布的医疗、配置机构中自行选择服务机构就医、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因伤情危重需抢救的,可就近到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救治,但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上一级(市外省内)定点医院治疗的,需有临沂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两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会诊证明及有关病历,职工所在单位同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上一级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治疗。
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应及时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各项条款,严格执行工伤医疗、配置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及国家辅助器具配置标准实施治疗与辅助器具配置,不得发生违规费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配置服务。
附件1: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2: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
附件3: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机构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共31家)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市中医医院
临沂市康复医院
临沂市交通医院
临沂东山医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
临沂沂州医院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
临沂河东医院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兰陵县人民医院
兰陵县中医医院
临沂市中心医院
沂水县人民医院
沂南县人民医院
沂南县中医医院
沂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沂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平邑县人民医院
平邑县中医医院
费县人民医院
费县中医医院
蒙阴县人民医院
蒙阴县中医医院
莒南县人民医院
莒南县中医医院
临沭县人民医院
临沭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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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
附件2
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名单
(共3家)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
临沂市康复医院
蒙阴仁康医院
附件3
临沂市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机构名单
(共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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