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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4〕48号

[字号: ]  2024-11-29   阅读次数: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我市下发的《关于推行灵活就业模式进一步促进妇女灵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临妇发〔2024〕16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作为推动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加强宣传引导,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人社、妇联统筹作用,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支持,组织开展好各项“妈妈岗”公共就业服务,为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局势发挥积极作用。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妇联组织要强化协同,明确分工,围绕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各项针对“妈妈岗”就业模式的政策措施,通过摸排岗位需求、扶持灵活就业、强化技能培训、落实权益保障等多方发力,协同创新“妈妈岗”服务模式,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育儿妇女实现就业。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各项公共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妈妈岗”就业模式的良好氛围。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原文链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的通知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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