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金蓝领”培训基地: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不断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范围
“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的职业(工种)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具有技师职业技能标准,重点从我市十三条标志性产业链相关职业(工种)中选择。
二、组织实施机构
培训项目由具备“金蓝领”培训基地资质的企业、技工院校实施开展。培训基地需填写《2025年全市“金蓝领”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并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加盖公章将本县区培训计划申报表PDF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金蓝领”培训基地培训计划申报情况,择优拟定培训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范围及报名条件
2025年度“金蓝领”技师培训对象为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培训项目范围。参加“金蓝领”培训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新型学徒制等其他政府性补贴培训及职业技能竞赛。
参加“金蓝领”技师培训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年满29周岁且在50周岁以下,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4年。
四、培训项目实施流程
(一)培训前。(1)组织培训报名。培训基地负责学员的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学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书等报名材料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2)制定培训方案。培训基地应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培训规划,科学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方式、课程安排、培训师资、教材选用等,并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培训。
(二)培训过程。(1)优化培训方式。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理论课程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培训可利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学习平台。线上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40%。实操课程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取工学结合、岗位操练、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开展,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努力解决工学矛盾,切实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培训人员的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2)明确培训内容及课时。“金蓝领”技师培训一般不少于210课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课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操培训应不少于90课时。对缺勤的学员,培训基地可在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前及时组织补课完成相应课程培训。(3)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培训基地要切实履行好对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选择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加强对培训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档案,确保培训质量。①合理编排班次。培训基地应按工种合理编排线下集中培训班次,每个班次不超过30人。②开班、结业时要有影像、图片等资料存档。③线下理论课程和实操课程应分工种、按班次分别提供不少于20个课时的影像视频资料(每个视频用“上课日期+课程名称”命名),其余课时按照培训日期分工种、按班次提供不同时段的不少于3张图片资料(每张图片用“上课日期+课程名称”命名)。④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需将线上培训学习记录、线下培训签到簿、视频、照片、教学日志等记录培训过程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人社部门。对伪造、捏造培训资料、虚构培训事实的,将取消该基地培训资质。
(三)组织考核鉴定。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由各培训基地组织结业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培训基地发放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的,培训基地具备相关工种、等级评价资质的,可开展自主评价;不具备资质的,可委托市内具有评价资质的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相应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四)总结归档。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将学员报名材料、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过程记录材料、考核评价材料(以工种、班次为单位)、绩效评估报告、培训工作总结等整理存档,并报所在地人社部门。
五、申请培训补贴
培训项目补贴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承担。补贴标准为技师2000元/人。考核评价完成后,根据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申领补贴资金。对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未达到培训要求、技能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严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量。请各县区、市直各“金蓝领”培训基地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2025年全市“金蓝领”技师培训计划申报表》(PDF盖章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培训基地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进一步加大对培训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培训、未开展培训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三)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培训过程、考核鉴定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中如发现培训基地未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培训或培训管理混乱、培训效果差,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追缴补助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联系人:施慧敏
联系电话:0539-8126270
电子邮箱:srlzybgjnrcglk@ly.shandong.cn
附件:1.2025年全市“金蓝领”技师培训计划申报表
2.2025年度临沂市“金蓝领”培训合格证式样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