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收悉。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人社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1号)规定要求,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社保处征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