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驻临沂各技工院校:
为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不同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工作,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企业家座谈会上有关企业提出建议的批示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认识。企业拥有许多技工院校不具备的优质资源,是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实践和就业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工作,是推动技工院校教学、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统一,促进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抓手;是不断加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
二、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各技工院校要加快推进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为中心向校企合作转变,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合理专业设置,积极主动和企业进行沟通联系,挖掘与企业合作的潜力,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共建职业教育集团、企业冠名班、定向培养等模式,创新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加强与企业产学研全方位的合作,促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强化校企合作工作中的实习教学环节。实习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与实习合作企业的沟通,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联合制订实习教学标准,认真履行好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考核和安全等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工作顺利、有序、安全进行。
四、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校企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需要技工院校的积极争取。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技工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校企合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创造条件,确保校企合作的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请各技工院校将本院校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合作企业名称、合作企业数量、合作模式)、政策制订及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好经验、好做法,于2018年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办技工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yjgk@126.com)。
联系人:张凤军 朱丽华
联系电话:8316680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办技工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