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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临人社字〔2018〕4号

[字号: ]  2018-01-17   阅读次数:  来源: 人社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2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精通本职工作,业务熟练,坚持改革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出色,业绩突出。
  3. 职业道德高尚,热心服务群众,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市外国专家局、军转办(含自主择业中心)、工资处、专技处、市社保处、市人力资源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先进工作者,由本单位自行推荐;局机关其他科室(单位)由局人事科组织推荐。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局人事科。
  联系人:代金梅    联系电话:8325058
  附件:1.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 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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