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能,根据省厅《关于报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导性案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77号)有关规定,开展指导性案例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各县区报送的典型案例应为2016年10月以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或裁审一致的案例:
(一)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广泛关注;
(二)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
(三)具有典型性;
(四)疑难复杂难以把握裁决尺度或者新类型案例。
(五)其他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
二、编写要求
指导性案例撰写内容包括:标题、裁决要点、案情概要、裁决结果和案例点评等。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8316145 传真:0539-8129577
标题直接明确表述指导性案例裁判观点。裁决要点合法、合理、准确、精炼,具有明确指导性。基本案情写明审理查明的事实,简明扼要。裁决结果合法、公正。案例点评说理精准、恰当,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三、报送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精心梳理,严格把关,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整理撰写。并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仲裁院邮箱。
报送填写《案件推荐表》(附件1),并简要说明推荐理由及依据(附件2)。
每个县区撰写不少于2篇指导性案例,每篇不少于2000字,要求形式规范,内容充实。
报送相关法律文书(如裁决书),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既电话:荆淑伟 0539-8321138
电子邮箱:lyldzc@126.com
附件:指导性案例推荐表 关于备选指导性案例的说明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
社会保障局 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