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要求,在9月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督办任务,并列入了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内容。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又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经过前期努力,我市已有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省人社厅要求,9月底前每个县区都要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县区要认真分析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加强协调,靠上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做好异地备案人员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工作。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8316145 传真:0539-8129577
各县区要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信息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实现备案人在备案就医地统筹区域内所有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四、全面应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省外转诊就医手续。一是办理跨省转院就医手续时,对符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转诊条件的,一律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二是尽快发放参保居民社保卡。据调度,全市参保居民社保卡的制作、发放进度不快,大部分县区尚未发放使用,导致需转省外就医住院的参保居民无法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转院就医手续,不能实现联网结算。对此,各县区要引起重视,凡是已经制好的社保卡应尽快发放,保证参保居民能够用社保卡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跨省转院就医手续,并实现联网结算。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工作。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正处于运行初期阶段,各县区要及时了解掌握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办理省外转诊就医人员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予以解答,帮助妥善处理。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