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4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经研究,确定2017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培训项目计划”)。将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培训需求,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采取灵活的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班的针对性、时效性,力争将培训班办出特色、办成精品。
二、要突出重点,开展精准化培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致力于提高“双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队伍依法执政、政策水平、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把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重要内容,列为培训班必修课程。要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精心选择授课教师。
三、要从严管理,进一步严肃培训工作纪律。要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和山东省委组织部“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参训单位要按照培训项目计划要求,积极选派优秀骨干人员参加培训。承办单位(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规定,遵循节俭办事、务求实效原则,倡导艰苦奋斗,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培训安全顺利进行。
各承办单位(机构)须提前两周将培训班的培训方案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要及时将培训总结、经费决算表、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食宿明细单据等报送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附件:2017年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计划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