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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首批“四型就业社区”评估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临人社函〔2017〕2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首批“四型就业社区”评估认定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尽快提报创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有关材料的通知》(临人管办函〔2017〕12号)要求,认真做好省级“四型就业社区”申报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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